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楊晴閔 電話:03-8527843分機137 電子信箱:hk4391@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中城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9日 |
發文字號: | 府客文字第113023777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376550000A_1130237775_ATTACH1.pdf、376550000A_1130237775_ATTACH2.odt、376550000A_1130237775_ATTACH3.odt) |
主旨: | 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薪傳師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第4點、第5點、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檢附修正「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薪傳師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第4點、第5點、第6點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大專院校、本縣各公私立高中職、花蓮縣客家薪傳協會 |
副本: | 本府客家事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