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進修
一、依據國立東華大學 114 年 2 月 19 日東師培中字第 1140003773 號暨教育部 114 年 2 月 26 日臺教師(二)字第 1140019319 號函辦理。
二、即日起至 114 年 3 月 19 日止開放報名,詳見附件簡章,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逕洽聯絡人:洪偉毓,電話: 03-8906648
最新消息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2 月 2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0019185 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訂於 114 年 5 月 25 日(星期日)辦理,採線上報名,報名截止日期為 114 年 4 月 15 日止,報名網址: https://hakkatalk.hakka.gov.tw/,請各校踴躍組隊報名參加。
三、另旨揭競賽將於 114 年 3 月 12 日(星期三)、 3 月 14 日(星期五)及 3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辦理共 3 場次實體(線上同步)說明會;於 114 年 3 月 26 日(星期三)及 3 月 29 日(星期六)下午辦理共 2 場次線上指導老師培訓課程,請核予參與人員公假出席。
四、旨揭競賽報名資訊及簡章,請至前揭報名網站下載,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客家委員會: 02-89956988#553 。
語言認證
| 一、 |
客家委員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及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量,前於113年11月27日以客會語字第1136701110號函公告旨揭計畫,補助實施對象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轄)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含私立學校部分)、警察人員、現役軍人、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不含臨時人員」。 |
| 二、 |
現為擴大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從業人員參與客語能力認證,爰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2條規定之兼任、代課、代理教師,與《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條規定之教保服務人員(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納入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用補助實施對象,並追溯至113年起適用。 |
| 三、 |
倘各校(園)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於113年度有報名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並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者,請檢附檢核清冊、領款收據暨切結書、存簿影本(非臺灣銀行或花蓮二信帳戶者,跨行匯款手續費由申請人負擔)、准考證影本(需加戳到考證明章),於114年9月20日前送本府轉該會提出報名費追溯補助申請。 |
| 四、 |
本(114)年度申請案請循本府113年12月2日府客文字第1130237060號函辦理。 |
| 五、 |
本案相關資訊請至本府客家事務處網站(https://hk.hl.gov.tw/首頁/最新消息)查詢。 |
語言認證
| 一、 |
依據114年2月21日成大產創字第1141100497號函辦理。 |
| 二、 |
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擬於本(2025)年6月14日(六)舉辦「2025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 |
| 三、 |
報名日期:第一階段網路報名3月3日起至3月31日止。第二階段通訊報名4月28日至5月2日止。 |
| 四、 |
簡章及相關報名資訊,歡迎查詢官網:https://ctlt.twl.ncku.edu.tw/gtpt/index.html。 |
最新消息
一、依據該中心 114 年 2 月 20 日客發研字第 1148400069 號函辦理。
二、「好客影音平臺」原為客家委員會製作之「好客 ING」網站影音資料,因應數位發展趨勢,相關資料已移轉至本平臺,內容包括來學客語、兒少專區、來去客庄、新聞視野、戲劇欣賞及來唱客曲等。
三、為推廣客語及客家文化,請各校師生多加利用該平台(網址: https://stream.thcdc.hakka.gov.tw/);或至該中心網站首頁(網址: https://thcdc.hakka.gov.tw/),點選「好客影音平臺」。
研習進修
檢送國民教育輔導團語文領域本土語文輔導團花蓮分團計畫-子計畫二辦理「114 年度 B4 各領域/科目數位教學工作坊」1 份,請貴校相關教學人員踴躍參與,並權責惠予案內教師以公(差)假參與,請查照。
說明:
依據 113 年 11 月 05 日府教課字第 1130219149 號辦理。
為鼓勵本縣本土語教師運用數位科技,培養數位科技使用之能力,並合作進行教案探究與撰寫,協助本土語教師發展數位自學力。
旨揭工作坊為兩場次相關期程如下:
研習地點:花蓮縣教育處智慧教育中心。
研習時間:
114 年 3 月 22 日(六)上午 9 時至 15 時,共計 6 小時。
114 年 5 月 10 日(六)上午 9 時至 15 時,共計 6 小時
研習代碼:
場次一 4930660
場次二 4930662 。
本案相關事宜請逕洽本土語分團執行秘書 高峯志主任 電話: 03-8872628 分機 22 。
語言認證
| 一、 |
依據國立臺北大學114年2月18日北大進字第1141800083號函暨推動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實施及補助要點第五點:學校辦理各領域教師甄選,應優先考量聘任通過閩南語與客語中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高級以上語言認證之合格教師,並安排其教授本土語文課程。 |
| 二、 |
為推展鼓勵全民學習臺灣台語,同時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語言能力,該校特開設臺灣台語能力認證輔導班,本班適合0基礎的您,透過手把手教學,讓您不再獨自奮戰,從容應試取得臺灣台語中高級(B2)認證。 |
| 三、 |
上課方式:遠端Googlemeet線上授課。 |
| 四、 |
課程時間與資訊請上網查詢:https://dce.ntpu.edu.tw/list.php?p=2306。 |
| 五、 |
對於課程有疑問請洽詢承辦人,聯絡資訊如下:行政專員 黃小姐 02-2502-4654轉18405 |
語言認證
| 一、 |
旨揭測驗將於114年2月24日(星期一)截止報名,測驗日期訂於114年4月19日(星期六)舉行。測驗級別為初級、中級及中高級,報名資格不限國籍、族別、年齡及學歷。 |
| 二、 |
簡章及相關測驗資訊可至114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網站查詢下載(https://exam.sce.ntnu.edu.tw/abst/ ),考生服務專線(02)7749-3664、0800-699-566(免付費),或加入本認證LINE官方帳號(@107abst)掌握最新資訊。 |
| 三、 |
敬請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業已報名者,倘經審查報名資料不完整者,將以email通知請留意,以免影響應考資格。 |
| 四、 |
學校老師協助完成考生團體線上報名業務者,將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補助國民中小學、高中(職)、五專及二專之代辦團體報名學校行政費,每協助一名該校在學學生完成報名補助新臺幣50元整。 |
| 五、 |
為協助尚未取得身分證之國民中小學童順利取得報名資格,惠請各校師長協助考生出具資訊完整之在學證明暨用印事宜。 |
語言認證
| 一、 |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4年1月6日南大本土字第1140000161號函及國教署114年1月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001577A號函辦理。 |
| 二、 |
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學年度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2學分。在職教師擔任閩南語文課程或客語文課程師資應取得各該語別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證明;原住民族語文課程教師應取得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
| 三、 |
本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自111年1月起陸續辦理旨揭培訓課程,請貴局(府)督導所屬高級中等學校積極薦派教師參訓(第16梯次),相關資訊如下: |
| (一) |
課程日期:114年3月15日(星期六)、3月16日(星期日)、3月22日(星期六)、3月23日(星期日)、3月29日(星期六),每日上午9:00至下午4:20,共計5日,30小時。 |
| (二) |
授課方式:Google Meet線上課程(課程網址將於課前通知內說明) |
| 1、 |
第一順位:高級中等學校依照各語別薦派資格,薦派學校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之現職教師,各語別各校最多薦派2名(請上傳旨揭計畫附件1「第16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學校薦派名單彙整表」)。 |
| (1) |
臺灣台語班:高級中等學校內尚未取得臺灣台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以及申請直播共學之高級中等學校,請至少薦派1名教師,至多2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據實際需求薦派教師。 |
| (2) |
原住民族語班:原住民重點學校之高級中等學校內,尚無取得原住民族語認證高級以上證書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以及申請直播共學之高級中等學校,請至少薦派1名教師,至多2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據實際需求薦派教師。 |
| 2、 |
第二順位:國民中學有意願教授本土語文課程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免填寫線上表單與上傳薦派名單彙整表。) |
| 3、 |
第三順位:國民小學有意願教授本土語文課程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免填寫線上表單與上傳薦派名單彙整表。) |
| 4、 |
本課程是為協助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取得臺灣台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為高級)證書,因此薦派老師需具備日常對話之能力,並且務必自行報名本土語文能力認證考試。 |
| (五) |
報名方式:高級中等學校需完成以下步驟,方報名完成;逾期將不予受理。 |
| 1、 |
第一步驟:高級中等學校請於114年2月21日(星期五)前填寫線上表單(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VX4brocrUBq5aNLm8),並上傳旨揭計畫附件1「第16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學校薦派名單彙整表」。 |
| 2、 |
第二步驟:請轉知各校薦派老師自114年1月20日(星期一)起至114年3月2日(星期日)止,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時請填列正確之通訊資料(含手機號碼、電子信箱),並確認「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的個人資料是否正確,以利後續連繫。 |
| (2) |
原住民族語班(排灣族語)課程代碼:4834651。 |
| 四、 |
經查所轄高級中等學校部分校內尚無取得本土語能力認證中高級(族語高級)以上證書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或113學年度以直播共學方式開設本土語課程,請依開課需求薦派教師並排列優先順位,俾依序遞補,另直播共學量能有限,建請提早規劃相關師資整備。 |
| (一) |
報名截止後,依照「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順序,進行資格審核。審查結果請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查詢;審核通過者,請學校據此核予教師公(差)假出席。 |
| (二) |
課前相關注意事項(含上課網址),將於開課前5個工作天以電子郵件寄送「課前通知」,審核通過者敬請留意信箱。 |
| 六、 |
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助理林小姐,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電子信箱:fang01162@gm2.nutn.edu.tw。七、檢附旨揭計畫1份及學校清單各1份。 |
| 七、 |
請各學校務必極積薦派教師且充足校內授課教師準備對於可能退休而無法授課之教學人力,應列入後續師盤。 |
最新消息
| 一、 |
依據客家委員會114年1月21日客會語字第1146700049號函辦理。 |
| 二、 |
如係開設客語能力認證相關課程,請鼓勵學員報考客語能力認證,並請檢附如學員課後回饋意見、客語能力認證通過比率或其他客觀資料等作為計畫補助之參據。 |
| 三、 |
於學校及幼兒園開班者,不得於正式課程時間辦理,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於幼兒園開班者,應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規定,以適切啟發幼兒對客語之認知與興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