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註冊組長 - 最新公告 | 2021-09-08 | 點閱數: 366

一、為配合滿 12 歲至未滿 18 歲學生接種 BNT 疫苗措施,學生接種疫苗後,當日起如有不良反應,得申請疫苗假,不列入

       出缺席紀錄,以三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必要時得延長;學生若至醫療機構接種疫苗,學校應給予疫苗假,合先敘

       明。
三、於疫苗假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生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

       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學生之人(如爺爺、奶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