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10 年度營造健康生活環境計畫辦理。 二、本局為提升民眾在疫情期間,仍能維持規律運動習慣,特辦理旨揭活動,推廣民眾進行戶外公園體健設施運動及居家運動,鼓勵踴躍參與。 三、內容: (一)活動期間: 110 年 10 月 8 日(五)-11 月 8 日(一),共 1 個月。 (二)參加對象:花蓮縣縣民。 (三)活動網頁: https://hl-healthylifestyle.hlshb.gov.tw/act.php 。 四、檢附活動辦法及海報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