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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玉里鎮中城國民小學圖書室管理辦法
- 為有效經營管理本校圖書室,提昇整體服務效率與品質,並確保全校師生使用權益,特訂定本管理辦法。
- 本校圖書室採開架式,所藏圖書,本校教職員工及一至六年級學生皆有借閱權。
- 本校圖書室開放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 20 分至 11 時 15 分,下午 1 時 15 分至 2 時 50 分。 - 閱覽規則
- 進入圖書室請保持肅靜、不可飲食、高聲談笑、嬉鬧、奔跑或妨礙他人閱覽。
- 除了筆記本、紙、筆外,其他個人物品,不得攜入圖書室。
- 架上圖書可自行取閱,在圖書室內閱讀請使用書插,閱畢務必放回原處。如需外借,應向圖書室小義工或閱讀教師辦理借閱手續,方得將書帶離圖書室。
- 借閱規則
- 開放時間
- 學生:圖書室開放時間內的下課時間。
- 教職員工:圖書室開放時間。
- 若教職員工需借用圖書室進行閱讀教學或相關活動,請洽閱讀教師。
- 借閱手續
- 借閱人進入圖書室,找尋並取出所要借閱的圖書,到櫃檯辦理借閱。
- 櫃檯工作人員(目前為圖書室小義工或閱讀教師)以借閱人借書證登錄借閱圖書,做電腦登記處理。
- 待登記顯示無誤時,借閱人就可將借閱的圖書攜出館外。
- 借閱人數太多時,請依順序排隊借閱。
- 還書手續:將借閱的圖書直接交由櫃檯工作人員登錄還書。
- 借閱冊數及期限
- 本校教職員工
- 單次可借閱最大冊數: 30本。
- 可借閱天數: 14天。
- 得續借 3次。
- 學生
- 單次可借閱最大冊數: 2本。
- 可借閱天數: 7天。
- 得續借 1次。
- 本校教職員工
- 借閱人應自行檢查借閱的圖書有無撕毀、水損、毀損、評註、缺頁、污損、脫頁、發霉、剪割等情事,並主動於借閱時聲明。借閱圖書時應善盡保管責任,還書時如有遺失或上述損毀等情事,應負賠償責任。借閱的圖書遺失或損毀之賠償,依賠償規則處理。
- 開放時間
- 賠償規則
- 自購相同或較新版本圖書賠償為原則,如該書含附件亦應一併賠償;視聽資料須購買相同授權版本賠償。
- 如無法購得原圖書資料時,依下列計價標準以現金賠償:
- 以新臺幣定價者,依該定價計。
- 未標明定價之書籍,其定價之計算標準如下:
- 中文圖書資料每一面以壹元計。
- 外文圖書資料每一面以貳元計。
- 平裝本畫冊每一面以伍元計;精裝本畫冊每一面以壹拾元計。
- 上述頁數不足一百面者以一百面計,頁數不明者以三百面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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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聽資料及聽視障資料,依本校圖書管理系統設定之價格賠償。視聽資料外盒遺失,須賠償外盒費用。受贈或查無定價之視聽資料,含影音光碟( DVD、 VCD、 CD )、 CD-R 、錄影帶、錄音帶等資料類型,其定價為新臺幣伍佰元。
- 附件遺失或毀損者,以自購相同原版附件賠償為原則;若無法購得,依所屬資料定價賠償。
- 遺失或污損整部圖書或視聽資料中之一冊(件)或一冊(件)以上且無單冊(件)定價者,以平均單價計算。
- 遺失或損毀圖書及視聽資料,經繳納賠償金並領取收據後,不得請求退款。
- 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