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1 年 4 月 21 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 1110015006 號函辦理。
二、徵件日期:民國 111 年 5 月 1 日起至 7 月 31 日止,郵戳為憑。
三、評審及得獎公告日期:民國 111 年 8 月。
四、報名及繳件方式:
(一)報名:統一採實體繳件制,列印報名表並黏貼於畫作背面空白處,表一式 兩聯,請以電腦打字填入各欄,手
寫請以正楷書寫(字跡潦草、辨識不明者,不予評選)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甲聯實貼,乙聯浮貼
(甲、乙聯資料請確 實填妥一致)。
(二)繳件:請於指定收件期間內,將參賽作品以下列二方式擇ㄧ繳件:
(1)親自繳件:請於平日親臨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聯絡組繳交。
(2)郵寄繳件(掛號):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2 樓,聯絡組收」(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
五、關於本案如有詢問事項,請逕洽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聯絡組 洪小姐,連絡電話: 02‐8771‐13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