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經本校 110 學年度第 11 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辦理: (一)代理專任輔導教師: 1. 正取:賴傳升。 備取:無。 二、錄取人員請於 111 年 7 月 5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至 11 時以電話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
※本校 111 學年度第 1 次代理專任輔導教師甄選已足額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