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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長 - 最新公告 | 2022-12-15 | 點閱數: 242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新生入學分發 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二、前揭要點第六點規定:各國民小學應以前一年 12 月 31 日為 應屆畢業生戶籍所在之基準日,自校務系統輸出列印編製 入學國民中學名冊。

三、國小應屆畢業生戶籍所屬國中若為自由學區者,請以書面 通知學生家長審慎選填就讀國中意願,並將調查結果登錄 至學籍系統,並於 3 月 31 日前將畢業生名冊送至學區國中, 俾利非額滿國中於 4 月 26 日前寄發新生入學通知書。

四、另額滿國中將於 5 月 1 日公告申請入學之新生排序名單,爰 請國小代為轉發由額滿國中製發之通知單,通知家長備齊 相關證明文件,並由國小端核對應備文件後,於 4 月 10 日前 併同入學名冊函送額滿學校審核。

五、有關額滿學校審核作業所繳交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若與 111 年 12 月 31 日戶政系統轉出之戶籍資料不符時,一律 以 111 年 12 月 31 日戶政系統為主。

六、私立國小應屆畢業生若欲就讀公立國中者,比照前述程序 辦 理。

七、「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可至本府教育處全 球資訊服務網(http://www.hlc.edu.tw/)/公務資源/重要 連結/新生入學資訊服務網/相關法規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