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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最新公告 | 2022-12-30 | 點閱數: 178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2 月 27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10126179A 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教師秉持教育理想、致力於提升教學品質,且達到傳道授業、感動人心、端正風氣之教育目標,特設本獎以肯定其樹立教育典範與對國家社會之貢獻。
三、遴選獎項與資格請詳見遴選辦法。
四、推薦日期自即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五)前,上網填寫報名資料,並郵局掛號、快捷或超商宅配等方式郵寄紙本至主辦單位。
五、對本案活動或報名有相關疑問者,請逕洽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施芃年專員,電話:(02)2762-9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