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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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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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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一、本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辦理英語朗讀課程及比賽:
1、聘請老師帶領學員學習使用英文朗讀技巧等英語語句應用。
2、比賽以小組為單位報名,每組 3 人,以提升團隊合作精神、增進單位凝聚力(需同機關單位,不含駐點廠商、志工及工讀生)。
3、優勝團隊頒發獎狀或奬盃,並核予特優隊伍參賽人員嘉獎 2 次、優等隊伍參賽人員嘉獎 1 次以資獎勵。
(二)推廣英語數位學習組裝課程:依程度區分基礎課程及進階課程供同仁選讀,依限完成組裝課程者,給予嘉獎以資獎勵。
(三)辦理英檢測驗衝刺班:協助參訓人員瞭解英檢測驗應考技巧、加強應考能力,以提升英檢測驗通過率。
(四)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獎助措施:
1、實施對象: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依法聘用及僱用人員、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進用之約聘人員、行政院及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約僱人員(不含技工、工友、駕駛及河川駐衛警)。
2、通過英檢測驗取得合格證書者,予以嘉獎 1 次,同級別但不同之英檢測驗結果,以敘獎 1 次為限。
3、參加英檢對照表 A2 級別以上之英檢測驗,並取得合格證書者,測驗報名費全額補助,未通過者,補助二分之一測驗報名費,至多補助 2 次。
4、公假及補休措施辦公時間參加本縣境內舉辦之英檢測驗,按應考時間給予公假半日或 1 日。非辦公時間參加本縣境內舉辦之英檢測驗,按應考時間給予補休半日或 1 日。
5、補助申請須於取得合格證書二個月內向本府及所屬機關提出申請,並檢具合格證書影本。檢定合格結果應登錄於 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二、檢附英語檢測分數標準對照表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