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 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 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 研訂旨揭計畫。
二、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報名期間:自 112 年 2 月 20 日至 112 年 3 月 20 日於新住民 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簡稱本系 統,網址: https://sp.immigration.gov.tw )完成線 上申請,並下載系統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 112 年 3 月 27 日前,郵寄 至本署( 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 15 號,移民事務組 王郁婷科員)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 112 年 5 月底。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 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 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 2,000 元至 3 萬元不等獎助 (勵)學金。
(四)報名方式: 1、申請「總統教育獎勵金」、「特殊才能獎勵金」、 「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獎學金」及「新住民及其子女 清寒助學金」者,均須由「現就讀學校」至本系統申 請。 2、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須由「申請人」至本 系統申請。
三、本系統於 112 年 2 月 20 日至同年 3 月 20 日開放受理報名,為確 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惠請協助周知符合本計畫條件者 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如有報 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報名期間之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 下午 5 時 30 分洽詢下列專線:
(一)報名作業諮詢專線:( 02 ) 2388-9393 分機 2604 、 2605 、 2606 、 2548 、 2549 及 2579
(二)系統操作服務專線:( 04 ) 2326-5200 分機 308 、 311 、 254 、 316 、 581 及 3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