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閱讀教師 - 最新公告 | 2024-07-02 | 點閱數: 104

一、依據 113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比賽為鼓勵創作參賽,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三、本縣轄內各級學校自行辦理校內競賽,遴選優勝者(作品)代表學校參加本縣縣賽。參賽作品未列成績者,應於期限內辦理作品退件,逾期作品將由承辦單位自行處置。
四、各校參賽者員一律經由學校統一於網路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https://art.hlc.edu.tw ),報名時間自 113 年 9 月 16 日(星期一)8 時起至 113 年 9 月 26 日(星期四)16 時 30 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