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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人事主任 - 最新公告 | 2024-12-27 | 點閱數: 7
主旨: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請各機關落實定期檢討勤休制度之妥適性,並持續督促所屬公務人員妥為及早規劃補休事宜,以維護同仁健康權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2 月 20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9143 號函辦理。
二、 請各機關加強宣導服勤辦法相關規定,透過多元宣導管道,加強對所屬機關(構)勤休制度之說明,協助同仁瞭解工時相關規範;定期檢討勤休制度安排之妥適性,並簽報機關首長;請特殊輪班輪休人員主管機關定期於勤休專區公開工時狀況、檢討結果、改善作為及成效等相關資訊。
三、 請各機關依服勤辦法第 9 條規定,落實定期檢討本機關及所屬機關(構)勤休制度之妥適性。另應加強宣導,加班宜考量業務之急迫性及必要性覈實指派,如確因業務需要指派加班,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23 條規定給予加班費、補休假。倘遇勤休異常情形,主管人員應瞭解原因以協助改善,並視其工時及業務量,建立妥適且及時之補休機制。給予補休假後應持續督促所屬公務人員妥為及早規劃於補休期限內休畢,透過差勤系統按月產製加班補休報表等方式,主動通知當事人及其單位主管,以落實同仁健康權之保障。
四、 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國共享版機關內部差勤系統( WebITR )業於 113 年 12 月建置加班補休屆期結算相關功能,倘貴機關差勤系統係使用 WebITR ,可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