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倡導公務人員從事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並培養人文氣息,請各機關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 5 點規定,鼓勵同仁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