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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3-10 | 點閱數: 6
主旨: 「花蓮縣政府職場霸凌申訴案件處理作業規定」名稱修正為「花蓮縣政府職場霸凌防治及申訴處理作業規定」及修正全文,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附修正後「花蓮縣政府職場霸凌防治及申訴處理作業規定」、修正對照表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