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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4-08 | 點閱數: 7

主旨:請轉知所屬學校應依教育基本法規定,落實教育中立原則 並強化教師專業自主,請查照。

說明:

一、近期媒體報導臺北市某高級中學教師接受中國中央電視台 採訪,引發社會各界對教育中立之關注。為維護教育專業 與中立原則,請各縣市政府加強督導所屬學校及教師,確 實依《教育基本法》規定辦理。

二、教師應本於教育專業,依法享有教學及言論自由,惟亦應 遵循《教育基本法》第 1 條、第 2 條所定,培養學生成為具 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落實教育中立,不應 因個人立場或言行影響教學場域中立性及社會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