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8 月 2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4182 號函 2030 雙語國家政策建置雙語國家計畫及本府委請鑄強國小(英資中心)辦理「113 學年度提升國中小英語教師教學成效及學生英語學習成效」執行計畫辦理。
補助對象:花蓮縣公私國立中學及小學之在學生(考試當日為在籍生)。
參加各類英語檢定考試且通過以下或同等標準者,補助全額報名費,採實支實付。
國小學生通過並達到 CEF 架構之 A1 級以上者。
國中學生通過並達到 CEF 架構之 A2 級以上者。
申請日期: 114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0 日,其它事項請參照補助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