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活動因潭美颱風來襲,延期至 107 年 10 月 28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整,於花蓮縣立田徑場舉辦,並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報到。
二、本府各處參加人員差假注意事項:
(一)請本府各參賽人員自差假系統申請「公假」,公假期間自 107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計 8 小時),於活動結束起, 1 年內自行辦理補休 1 日。
(二)活動當日簽到簿請各處承辦人自行製作,並確實辦理各處參加人員簽到事宜。簽到簿請於 107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一)交送本府人事處退撫福利科黃秋雲小姐,作為補休憑據。
三、當日活動,除順延辦理日期外,其餘仍依秩序冊所列辦理(秩序冊電子檔可逕自本府網站首頁/公務聯繫下載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