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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訪客 - 人事室 | 2018-10-08 | 點閱數: 620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07 年 9 月 21 日院臺洗防字第 1070196535 號函辦理。
二、依我國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風險評估結果,犯罪者實施犯罪所獲取的不法所得,常伴隨以他人的身分進行洗錢活動,俗稱為人頭文化,包括透過自然人、公司或財團等法人型態,產生高度洗錢風險,為防制人頭文化,端正交易觀念,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推出「洗錢防制杜絕人頭文化美鳳規勸篇 30 秒」及「洗錢防制客戶詳實審查以杜絕人頭文化-美鳳規勸篇 90 秒」2 支宣導影片,提醒民眾勿將身分出借他人使用。惠請貴機關或學校之官網、臉書、電子看板等通路播放影片外,並善加運用,提高國人防制洗錢的
意識,有效遏止不法洗錢活動之發生。
三、以上 2 支影片,請至行政院雲端(網址: https://eywebstorage.ey.gov.tw/navigate/s/6CBC0D53BAF94192B851BE3CE02E70186BL )之「107 年洗錢防制宣導海報影片等文宣」檔案資料夾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