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認證
本校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成績報告:
四年孝班 張O亮 客語能力初級認證 合格通過
五年忠班 余O頡 客語能力初級認證 合格通過
五年忠班 賴O霖 客語能力初級認證 合格通過
五年孝班 詹O宣 客語能力初級認證 合格通過
六年忠班 王O媗 客語能力初級認證 合格通過
六年仁班 余O希 客語能力初級認證 合格通過
恭喜以上通過認證同學,指導老師:宋燕雲老師,辛苦了。
語言認證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6月1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058638B號函暨國立臺南大114年6月13日南大本土字第1140012259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學年度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2學分。在職教師擔任閩南語或客語師資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原住民族語教師應取得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
(一) |
辦理日期:114年7月19日(星期六)、7月20日(星期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4:40,共計2日,14小時。 |
(三) |
授課方式:Google Meet線上研習(課程網址將於課前通知中說明)。 |
1、 |
第一順位:已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第一梯次至第十七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且未通過臺灣台語中高級認證之高級中等學校現職合格教師(以參與過第十七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為優先)。 |
2、 |
第二順位:已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第十梯次至第十七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且未通過臺灣台語中高級認證之國民中學現職合格教師。 |
3、 |
第三順位:已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第十梯次至第十七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且未通過臺灣台語中高級認證之國民小學現職合格教師。 |
1、 |
日期:114年7月1日(星期二)起至114年7月9日(星期三)止,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完成線上報名。 |
1、 |
報名截止後,依照「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順序,進行資格審核。審查結果請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查詢;審查通過者,請學校據此惠予教師公(差)假出席。 |
2、 |
課程相關注意事項(含上課網址),將於開課前5個工作天以電子郵件寄送「課前通知」,審核通過者敬請留意電子信箱。 |
四、 |
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助理林小姐,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電子信箱:fang01162@gm2.nutn.edu.tw。 |
語言認證
有關客家委員會辦理「114 年度客語能力認證」中級暨中高級及高級認證報名事宜,惠請協助公告校網並鼓勵師生踴躍報名,請查照。 |
一、 |
旨揭認證將於 114 年 10 月 18 日(星期六)辦理,報名日期自 114 年 6 月 10 日(星期二)起至 8 月 1 日(星期一)止。 |
二、 |
詳情請參閱附件 114 年度第 2 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及 114 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報名簡章。 |
語言認證
說明:
依據國教署 114 年 6 月 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502138 號函辦理。
一、為協助貴校現職教師臺灣台語應用之能力奠基,並通過語言能力中高級以上認證考試,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之核心能力,落實本土語言文化發展,該署爰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二、旨揭計畫以滿足國民小學各校閩南語文師資需求為優先,請學校掌握現有教師人數及其授課情形,倘仍有閩南語文師資需求之學校,將列為重點支援目標,並請依該校規模,推薦教師參與研習課程。
三、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本次課程以國小教育階段之現職教師為優先推薦,請貴校於 114 年 6 月 11 日(星期三)前,將推薦名單以電子檔( WORD 檔) e-mail 至本府承辦人信箱以利彙整寄出,主旨:現職教師臺灣台語輔導認證密集班。(推薦名單 WORD 檔請見處務公告 118210)。
(二)自行報名:自 114 年 6 月 18 日(星期三)起至 114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止,由教師請行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依限完成線上報名。自行報名員額視推薦作業完成後開放,相關名額調整或剩餘數不另行公告;課程代碼為 5058803 。
(三)研習資訊:
1.課程日期:自 114 年 7 月 15 日起至 7 月 23 日止,共計 4 日(計 25 小時)。
2.課程實施:採視訊方式辦理,線上教室連結於開課前以 E-mail 通知錄取教師。
四、公告錄取時間約為 114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請逕自留意報名時所提供之手機、 e-mail 。
五、本府推薦教師於參與課程期間,由其任職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假,並請學校協助安排課務及行政職代所需人員;研習課程結束後;推薦人員出勤紀錄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彙整後本府函轉貴校。
六、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3-114 年度提升國民小學教師閩南語文專業知能及輔導認證研習計畫辦公室」承辦人:梅小姐、鄭小姐;電話: 0911-669449 ; 04-22183050 ;電子信箱: ntcutaiwan@mail.ntcu.edu.tw 。
語言認證
一、 |
依據推動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實施及補助要點第五點:學校辦理各領域教師甄選,應優先考量聘任通過閩南語與客語中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高級以上語言認證之合格教師,並安排其教授本土語文課程。 |
二、 |
為推展鼓勵全民學習臺灣台語,同時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語言能力,該校特開設臺灣台語能力認證輔導班,該班適合 0 基礎的您,透過手把手教學,讓您不再獨自奮戰,從容應試取得臺灣台語中高級(B2)認證。 |
三、 |
上課方式:遠端 Googlemeet 線上授課。 |
五、 |
對於課程有疑問請洽詢承辦人,聯絡資訊如下:黃小姐 02-2502-4654 轉 18405 。 |
語言認證
一、旨揭全國認證將於 114 年 9 月 6 日(星期六)辦理第一梯次、
9 月 14 日(星期日)辦理第二梯次,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6 月 9 日(星期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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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年度基礎級暨初級認證,另有逐月辦理之多梯次認證,內容請參閱 114 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報名簡章。 |
語言認證
一、 |
依據國教署114年4月2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038809B號函、國立臺南大學114年4月16日南大本土字第1140007424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學年度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2學分。在職教師擔任閩南語或客語師資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原住民族語教師應取得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
(一) |
日期:114年5月24日(星期六)、5月25日(星期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4:20,共計2日,12小時。 |
(三) |
授課方式:Google Meet線上研習(課程網址將於課前通知中說明)。 |
(四) |
課程補充教材:審核通過者,將郵寄《全民台語認證導論》。 |
1、 |
第一順位:已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第一梯次至第十六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且未通過臺灣台語中高級認證之高級中等學校現職合格教師(以參加過第十六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為優先)。 |
2、 |
第二順位:已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第十梯次至第十六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且未通過臺灣台語中高級認證之國民中學現職合格教師。 |
3、 |
第三順位:已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第十梯次至第十六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且未通過臺灣台語中高級認證之國民小學現職合格教師。 |
1、 |
日期:114年5月5日(星期一)起至5月11日(星期日)止,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 完成線上報名。 |
3、 |
報名時,請填列正確通訊資料(含手機號碼、電子信箱及郵寄地址;若郵寄地址填寫不完全,將會郵寄教材至服務學校),並確認「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之個人資料是否正確,以利後續聯繫。 |
1、 |
報名截止後,依照「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順序,進行資格審核。審查結果請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查詢;審查通過者,請學校據此惠予教師公(差)假出席。 |
2、 |
課程相關注意事項(含上課網址),將於開課前5個工作天以電子郵件寄送「課前通知」,審核通過者敬請留意電子信箱。 |
四、 |
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助理林小姐,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電子信箱:fang01162@gm2.nutn.edu.tw。 |
五、 |
請尚未備齊本土語文師資學校積極鼓勵校內教師參訓考證以補授課教師之不足。 |
語言認證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 111 年 07 月 12 日臺教國署 國字第 1110078505A 號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暨花蓮縣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計畫辦理。
二、研習資訊如下:
三、日期: 114 年 5 月 10 日至 6 月 28 日辦理, 共計 5 日(5/10 、 5/17 、 5/24 、 5/25 、 6/28)共計 35 小時。
四、地點:本縣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
五、研習課程內容:本研習課程以實體課程授課,詳如附件。
六、實施對象:學校內現職教師(含具中小學合格教師證之聘期 3 個月以 上之代理或代課教師)未持有閩南語(台語)中高級以上證書之 學校,務必薦派 1-2 名教師參加此研習。
七、報名方式:
欲參加本土語文師資培訓教師務必於 114 年 5 月 9 日前,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線上 報名 http://inservice.edu.tw/
八、課程代碼: 5014609 。,全程參與者核予 35 小 時 研習時數。
九、有關本研習相關之疑問,請洽:太昌國小李采綾主任,電話:8571746*101
十、本研習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餐具、杯子。
十一、請貴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並由學校本權責給予 薦派教師公假補休。
十二、請尚未備齊本土語文師資學校積極鼓勵校內教師參加本加強班考證以補授課教師之不足。
語言認證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4 月 17 日臺教社(四)字第 1142401119 號函及為鼓勵全民學習臺灣台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本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二、有關 114 年 8 月考試採「分卷分天」辦理, A 卷訂於 114 年 8 月 2 日(星期六)測驗, B 卷訂於 114 年 8 月 3 日(星期日)舉行,一人限報考一種卷別。報名時間自 114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 時起,至同年 5 月 9 日下午 5 時止,報名費為新臺幣 250 元, 19 歲以下(含)免報名費,歡迎至考試官網( https://ttg.moe.edu.tw )線上報名。
三、考量 A 卷為電腦化測驗,若學齡前幼兒( 6 歲以下)或高齡者( 65 歲以上)評估於測驗期間全程操作電腦有困難,可申請「特殊需求服務」。另提醒,本考試不分卷別,「口語測驗」均以電腦施測。
四、為鼓勵各界踴躍參與,團報人數超過 30 人時,該部將函請相關部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大專校院等依權責酌予行政獎勵或另行嘉勉。
五、相關資訊已公布於考試官網,可逕自參閱。倘有任何問題,請洽總試務中心服務專線: 0800-699-566 (免付費)/02-77493664 ;電子郵件信箱: ttg.sce@deps.ntnu.edu.tw 。以上訊息請協助轉知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