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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有關客家委員會辦理「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基礎級暨初級全國認證報名事宜,惠請公告轉知並踴躍報名,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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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全國認證將於 114 年 9 月 6 日(星期六)辦理第一梯次、 9 月 14 日(星期日)辦理第二梯次,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6 月 9 日(星期一)止。 |
| 二、 | 本年度基礎級暨初級認證,另有逐月辦理之多梯次認證,內容請參閱 114 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報名簡章。 |
| 三、 | 另 19 歲以下報名者免收報名費用,超過 19 歲報名者酌收新臺幣 250 元報名費;客家委員會補助公教人員報名費,並對通過認證者訂有獎勵措施,相關獎勵措施、報名訊息請至「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s://hakkaexam.hakka.gov.tw)查詢,惠請協助公告報名訊息與官網連結於貴單位網站。 |
2025-05-01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實施計畫─114年臺灣台語認證加強班(5月)」1份,請貴校鼓勵老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一、 | 依據國教署114年4月2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038809B號函、國立臺南大學114年4月16日南大本土字第1140007424號函辦理。 |
| 二、 | 依據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學年度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2學分。在職教師擔任閩南語或客語師資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原住民族語教師應取得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
| 三、 | 本次開設加強班課程資訊,說明如下: |
| (一) | 日期:114年5月24日(星期六)、5月25日(星期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4:20,共計2日,12小時。 |
| (二) | 班別與人數:開設2班,每班100人。 |
| (三) | 授課方式:Google Meet線上研習(課程網址將於課前通知中說明)。 |
| (四) | 課程補充教材:審核通過者,將郵寄《全民台語認證導論》。 |
| (五) | 報名資格: |
| 1、 | 第一順位:已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第一梯次至第十六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且未通過臺灣台語中高級認證之高級中等學校現職合格教師(以參加過第十六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為優先)。 |
| 2、 | 第二順位:已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第十梯次至第十六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且未通過臺灣台語中高級認證之國民中學現職合格教師。 |
| 3、 | 第三順位:已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第十梯次至第十六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且未通過臺灣台語中高級認證之國民小學現職合格教師。 |
| (六) | 報名方式: |
| 1、 | 日期:114年5月5日(星期一)起至5月11日(星期日)止,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 完成線上報名。 |
| 2、 | 課程代碼:4975869。 |
| 3、 | 報名時,請填列正確通訊資料(含手機號碼、電子信箱及郵寄地址;若郵寄地址填寫不完全,將會郵寄教材至服務學校),並確認「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之個人資料是否正確,以利後續聯繫。 |
| (七) | 審核資格: |
| 1、 | 報名截止後,依照「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順序,進行資格審核。審查結果請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查詢;審查通過者,請學校據此惠予教師公(差)假出席。 |
| 2、 | 課程相關注意事項(含上課網址),將於開課前5個工作天以電子郵件寄送「課前通知」,審核通過者敬請留意電子信箱。 |
| 四、 | 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助理林小姐,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電子信箱:fang01162@gm2.nutn.edu.tw。 |
| 五、 | 請尚未備齊本土語文師資學校積極鼓勵校內教師參訓考證以補授課教師之不足。 |
2025-04-25 本府委請太昌國小辦理「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計畫-閩南語中高級認證加強班實施計畫」,請薦派教師參加研習並核予公假登記,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 111 年 07 月 12 日臺教國署 國字第 1110078505A 號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暨花蓮縣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計畫辦理。
二、研習資訊如下:
三、日期: 114 年 5 月 10 日至 6 月 28 日辦理, 共計 5 日(5/10 、 5/17 、 5/24 、 5/25 、 6/28)共計 35 小時。
四、地點:本縣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
五、研習課程內容:本研習課程以實體課程授課,詳如附件。
六、實施對象:學校內現職教師(含具中小學合格教師證之聘期 3 個月以 上之代理或代課教師)未持有閩南語(台語)中高級以上證書之 學校,務必薦派 1-2 名教師參加此研習。
七、報名方式:
欲參加本土語文師資培訓教師務必於 114 年 5 月 9 日前,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線上 報名 http://inservice.edu.tw/
八、課程代碼: 5014609 。,全程參與者核予 35 小 時 研習時數。
九、有關本研習相關之疑問,請洽:太昌國小李采綾主任,電話:8571746*101
十、本研習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餐具、杯子。
十一、請貴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並由學校本權責給予 薦派教師公假補休。
十二、請尚未備齊本土語文師資學校積極鼓勵校內教師參加本加強班考證以補授課教師之不足。
2025-04-23 轉知教育部114年8月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並鼓勵貴校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老師、學生與社區大學師生等踴躍報考,並在校網公告周知,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4 月 17 日臺教社(四)字第 1142401119 號函及為鼓勵全民學習臺灣台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本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二、有關 114 年 8 月考試採「分卷分天」辦理, A 卷訂於 114 年 8 月 2 日(星期六)測驗, B 卷訂於 114 年 8 月 3 日(星期日)舉行,一人限報考一種卷別。報名時間自 114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 時起,至同年 5 月 9 日下午 5 時止,報名費為新臺幣 250 元, 19 歲以下(含)免報名費,歡迎至考試官網( https://ttg.moe.edu.tw )線上報名。
三、考量 A 卷為電腦化測驗,若學齡前幼兒( 6 歲以下)或高齡者( 65 歲以上)評估於測驗期間全程操作電腦有困難,可申請「特殊需求服務」。另提醒,本考試不分卷別,「口語測驗」均以電腦施測。
四、為鼓勵各界踴躍參與,團報人數超過 30 人時,該部將函請相關部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大專校院等依權責酌予行政獎勵或另行嘉勉。
五、相關資訊已公布於考試官網,可逕自參閱。倘有任何問題,請洽總試務中心服務專線: 0800-699-566 (免付費)/02-77493664 ;電子郵件信箱: ttg.sce@deps.ntnu.edu.tw 。以上訊息請協助轉知宣傳。
2025-04-14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與印尼印度尼西亞大學合作辦理「印尼語能力檢定測驗」,詳如說明,協請公告周知並鼓勵踴躍報考,請查照。
一、依據臺中科技大學 114 年 4 月 11 日中科大語證字第 1140007072 號函辦理。
二、旨揭測驗係印尼政府唯一官方檢定,由印尼教育部研發,且我國教育部採認為公費留學考試之印尼語能力證明。 2025 年印尼教育部與本校共同簽署合作備忘錄( MoU ),設立我國唯一印尼語檢定中心。
三、 UKBI 全程採「電腦化測驗」形式,涵蓋聽力、文法、閱讀、口說及寫作五大測驗,考生可依個人需求自由組合選考,成績為 7 等級制,自 Grade VII (低)至 Grade I (高)。
四、檢定日期訂於 2025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考場設於臺中科技大學。
五、因場地限制,僅供 60 位考生參加,即日起至 6 月 6 日開放報名,額滿截止。
六、簡章及報名資訊,請至臺中科技大學語言中心網站「檢定測驗」專區 https://language.nutc.edu.tw/p/404-1079-122943.php 查詢。
2025-04-08 本府委請國風國中辦理花蓮縣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子計畫2-1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研習課程--A級(基礎級、初級),鼓勵師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 113 年 07 月 0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2235A 號令號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
(二) 花蓮縣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二、目的:
(一) 推動學校本土語文教學及閩南語文化永續傳承。
(二)配合十二年國教政策,協助本縣國小、國中學生通過閩南語語言認證,俾便學生於十二年國教國中升高中時超額比序積分—多元學習表現「其他項目」加分,並提高本土語言能力。
(三)增進本縣國小、國中及縣屬高中學生參加語文競賽之專業素養。
(四)透過研習活動,增進國小、國中、縣屬高中學生,以及教師之聽、說、讀、寫的本土語言知能。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三)承辦單位:花蓮縣國風國民中學
(四)協辦單位:花蓮縣本土語言國教輔導團
四、實施辦法:
(一)參加對象及人數: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縣屬高中學生,及教師(每場次 30 人)。
(二)研習時間及地點:
1 、地點:花蓮縣國風國民中學(場次一~二)
2 、日期:因應教育部閩南語認證分為 2 次考試,故辦理兩場次研習 (請見課表,每場次共 36 小時)
(三)研習課程:(如附件一-1 ~ 一-2 課程表)
(四)教師參加研習給予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依縣府核定文號核予研習時數 36 小時。
(五)報名方式:
1 、學生:請於 114 年 4 月 30 日前,填妥報名表暨家長同意書後向本校承辦人員報名。學生報名表單如下,歡迎宣傳
https://forms.gle/rVU2Q4T17iqH1S3x8
2 、教師: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inservice.edu.tw/ 報名。
課程編號: 4982502 研習名稱: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研習課程--A 級(基礎級、初級)
(六)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七)有關本研習相關之疑問,請洽:
國風國中教務處教學組 李組長 電話:03-8323847 分機 17
(八)本研習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餐具、杯子。
五、經費來源暨概算:由教育部專案經費支應。
六、預期效益:
(一) 建立學生學習本土語言情境,提升語言學習自信。
(二)配合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積分制度,培訓本縣學生並提升學生本土語言專業能力,通過閩南語基礎級與初級認證。
(三)推廣本土語言,透過閩南語文與人互動的機會。提升學生與教師閩南語之聽、說、讀、寫能力,並擴充生活經驗,運用所學關懷在地多元文化。
七、承辦本活動之有功人員,依相關獎勵規定辦理敘獎事宜。
八、本計畫奉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025-04-07 本校學生參加「113年度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成績報告
本校學生參加「113年度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成績報告:
六年孝班 曾O葳 巒群布農語 中級認證 合格通過;
六年仁班 張O碩 巒群布農語 中級認證 合格通過;
五年孝班 王O薇 巒群布農語 初級認證 合格通過;
五年忠班 劉O庭 秀姑巒阿美語 中級認證 合格通過;
五年忠班 姜O宏 秀姑巒阿美語 初級認證 合格通過。
恭喜以上通過認證同學,指導老師:陳O廣老師、田O蘭老師、謝美琴老師,辛苦了。
2025-03-25 轉知客家委員會「114年度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客語研習活動類」之客語能力認證班(簡化案),已開始受理申請,請公、私立學校踴躍申請參加,請查照。
| 主旨: | 轉知客家委員會「114年度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客語研習活動類」之客語能力認證班(簡化案),已開始受理申請,請公、私立學校踴躍申請參加,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客家委員會114年3月6日客會語字第1146700046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客語能力認證班(簡化案)每班補助講師鐘點費以36節為原則,每節以補助新臺幣(以下同)800元整為上限,考量開班有文具用品、紙張、水電費等雜支需求,援例比照去年每班補助雜支1,200元。 |
| 三、 | 請依據該會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計畫申請方式及相關內容請逕至客家委員會「獎補助線上申請系統」申辦(網址:http://www.hakka.gov.tw/首頁/公告資訊/獎補助專區/獎補助申辦)。 |
| 四、 | 前開之支出憑證若經學校審認結果倘無法分割送交該會,請學校於活動結束後1個月內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相關規定,將領款收據、總經費支出明細表及成果報告書送本會核銷結案,至留存學校支出憑證,請學校依會計法、審計法等規定加強內部審核及妥為保管,以供查核。 |
| 五、 | 建請學校能積極運用資源提高客語能力認證人數。 |
2025-03-25 致理學校財團法人致理科技大學辦理2025年第1次「國際越南語能力認證檢定」簡章與報名表如附件,詳如說明,請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致理學校財團法人致理科技大學 114 年 3 月 24 日致外貿院字第 1140000256 號函辦理。
二、本校商貿外語學院新南向小語種教學與認證中心自 2019 年起與越南胡志明市國家大學下屬之人文與社會科學大學越南語學系聯合舉辦「國際越南語能力認證檢定」。
三、本考試依照 CEFR 認證分級標準,其認證受我國教育部採認為公費留學考試之越南語能力證明,並獲越南教育部認可,具國際公信力。
四、本越南語能力檢定證書將由越南胡志明市國家大學下屬之人文與社會科學大學署名核發。
五、旨揭檢定考試訂於 2025 年 5 月 24 日(星期六)辦理,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止。檢定考試簡章及相關報名資訊等詳情,請至前揭中心官方網站查詢: https://forms.gle/xEPK2kjDZfawUpUp8 。
2025-03-17 本府委請吉安國中辦理「花蓮縣113學年度台灣台語、台灣客語及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教學專業培訓班暨現職教師、退休教師及一般民眾換證實施計畫」,惠請貴單位准予參訓人員公假登記,詳如說明,請查照。
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2 月 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0011943 號函暨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辦理。
2.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0 月 2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505350A 號令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函辦理。
3.拿台、客、原中級證書之學員也可先來報名研習,研習後領取研習證明,資格相符(台、客、原中高級證書)後可換培訓人員之證書。
4.旨案聯絡人:吉安國中教務主任黃懷萱 聯絡電話: 03-8523136-102/0918-175733 E-mail: shiuan1030@hotmail.com
5.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通過培訓人員之證書因製作程序於 114 年 6 月底前發送。
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 114 年 3 月 20 日(四)16:00 止。(逾期不候)
